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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种方法违反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23中第5.2.4.3条文关于轨道支架安装必须有足够的强度的规定。为保证支架的强度和刚度,对预留,锚接,焊接三种形式的支架安装都有严格的要求。目的是保证轨道安装在上面是刚性连接不能有位移。而用弹性支架明显违反这些规定。
第二,如果电梯轨道安装在具有弹性的支架上,那轨道在外力的作用下会产生位移,当轿厢和配重上下运行时,轨道晃动就会加大,同时轿厢和配重晃动也增加,这种情况下电梯主机(曳引机)负荷不是稳定的,会呈现波动式变化,时间久了会影响电梯寿命和安全。
第三,所谓弹性支架就是两块钢板夹一层橡胶之类的弹性材料。弹性材料的老化也很成问题,刚装时候效果可能还好,但时间一久,这样的材料就会老化而变硬失去弹性,减振效果就会断崖式变差。电梯寿命一般在二十年以上,使用期内降噪效果失去再更换支架是不现实的。
第四,该行为是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是要承担责令整改,罚款,刑事等法律责任和后果的,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特种设备上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申报,由国务院负责特种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